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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振兴路便道及路缘石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6/7/25浏览量:848

阜城县振兴路便道及路缘石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振兴路便道及路缘石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阜城县市政公用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阜城县振兴路便道及路缘石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阜城县振兴路已建成道路红线范围内

2.3建设规模:振兴路便道及路缘石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县财政筹措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30日历天

2.7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义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阜城县市政公用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猛
联系电话:0318-4622586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河阳西路479号16幢481号
联系人:许荣
联系电话:0318-285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