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关于科园路至大岭麓安置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科园路至大岭麓安置区道路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GXZC2016-G2-HRC-004 )。
建设地点: 浦北县城。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科园路至大岭麓安置区道路工程,位于浦北县小江镇内。该工程分为道路、排水和绿化工程。其中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总长261.114m,其中行车道宽12m,人行道宽2*3m,车行道路面面积合计为3719.29,人行道路面面积合计为1729.89m2 。排水工程中,D800雨水管总长度为429m,D600污水管总长度为448m;雨水口从雨水检查井接入,连接管采用de300HDPE塑钢缠绕管(SN8),暂定为每座平均长0.5米;雨水检查井12座,污水检查井15座。绿化工程在人行道绿化带种植扁桃树及马尼拉草。
合同估算价: 约230万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浦北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进行现场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浦北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资料费)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800元,图纸工本费200元(注:图纸的发放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的同时必须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浦北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浦北电视台、浦北交易中心发布。
浦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7- 8215906
招 标 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地 址: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1楼 地 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7楼
邮 编: 535000 邮 编: 535000
联 系 人: 李 工 联 系 人: 桂展群
电 话: 0777-8215132 电 话: 18178787177、0777-5382988
2016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