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HRCBR-JL201608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比如县县城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那发改基建[2016]469号及那发改基建[2016]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比如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比如县县城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比如县县城排水工程包括土方工程78980立方米,雨水工程18783
米,污水工程12660米,拆除恢复工程8620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全部监理内容,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
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其他说明:1.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责任缺陷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近3年(2013年至201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一个高原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9日 至2016年08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http://www.xzcs.gov.cn/)报名。
4.2 报名条件:1.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的建设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承担过类似项
目监理经验。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任务。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8月19日 至2016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http://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09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比如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比如县县城 地 址:拉萨市夺底路瑞星酒店二楼南
邮 编:8523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达瓦 联 系 人:蒙冬梅
电 话:18289067006 电 话:18089086927
传 真:0891-6387849
日期:201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