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比如县县城(一期)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HRCBR-FJ201608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比如县县城(一期)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6]155号及那发改基建[2015]14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比如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比如县县城(一期)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比如县县城;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比如县县城(一期)供水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332.64平方米,配
电房74.83平方米,以及制水车间、送水泵房、辐射井取水泵房、
深井泵取水泵房、围墙、市政厂区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工 期:365日历天(含冬休期);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9日00时00分 至2016年08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项目交易平台自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8月19日00时00分 至2016年08月25日23时59分,在(http://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09日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招 标 人:比如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比如县县城 地 址:拉萨市夺底路瑞星酒店二楼南
邮 编:8523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达瓦 联 系 人:蒙冬梅
电 话:18289067006 电 话:18089086927
传 真:0891-6387849
2016年08月19日